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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證明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證明

聽障證明申請

了解身心障礙鑑定,從第一步開始

想了解身心障礙證明如何申請? 本頁整理聽障鑑定、申請流程、鑑定醫院及證明效期, 協助您更清楚了解申請前後的注意事項。

了解申請流程
什麼是身心障礙證明?

欲向政府申請「助聽器補助」,須先取得身心障礙證明(ICF), 經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後,確定符合助聽器補助申請資格, 才能依規定申請相關補助。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鑑定包含身體功能及構造、 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等面向, 由各縣市政府指定鑑定醫院的專業團隊進行評估。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
01

至戶籍所在地公所

提出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02

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依規定填寫相關資料。

03

至指定鑑定醫院

進行醫療鑑定與評估。

04

等待鑑定及需求評估

符合規定者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聽覺障礙鑑定

身心障礙鑑定

身心障礙鑑定依身心障礙類別、 鑑定向度、程度分級及相關基準進行。 聽覺功能屬於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的鑑定範圍。

聽力評估的重要性

聽覺功能鑑定需由指定鑑定醫院的專業團隊依規定進行。 實際鑑定結果及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資格, 應以正式醫療鑑定與政府審核結果為準。

查詢身心障礙鑑定醫院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皆有指定身心障礙鑑定醫院, 可依所在地查詢相關醫療院所。

查詢鑑定醫院名冊
身心障礙證明效期與重新鑑定

證明有效期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5年。 若符合無須重新鑑定的規定, 證明正面相關欄位可能顯示空白。

重新鑑定

如遇證明有效期限到期或障礙情況改變, 需依規定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再至指定鑑定醫院辦理。

身心障礙者的保障與福利

地方政府會依家庭經濟狀況、身心障礙嚴重程度、 需求評估結果等條件,提供相關經費補助及福利服務。

需要進一步了解福利服務?

可撥打1957專線,或洽詢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了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資訊。

FAQ

聽障證明申請常見問題

政府助聽器補助須依規定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並經相關鑑定與需求評估,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 才能依規定申請補助。
申請人應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再依規定至各縣市政府指定的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辦理。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5年。 實際效期仍以證明內容及相關規定為準。
如需重新鑑定,應依規定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再至指定鑑定醫院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證明是申請政府助聽器補助的重要資格條件之一, 但實際補助資格、金額及適用產品, 仍須依政府最新規定與審核結果為準。

想了解助聽器補助與聽力評估?

歡迎向鄰近博士助聽器服務據點諮詢, 由專業人員協助了解聽力狀況與相關申請資訊。

資訊提醒:
本頁內容係依博士助聽器公開之身心障礙鑑定及證明申請資訊整理, 實際申請資格、鑑定程序、證明效期及相關福利服務, 仍須依衛生福利部、各縣市政府及指定鑑定醫院最新規定為準。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建議洽詢戶籍所在地公所、 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指定鑑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