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助聽器補助須依規定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並經相關鑑定與需求評估,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 才能依規定申請補助。
申請人應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再依規定至各縣市政府指定的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辦理。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5年。 實際效期仍以證明內容及相關規定為準。
如需重新鑑定,應依規定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再至指定鑑定醫院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證明是申請政府助聽器補助的重要資格條件之一, 但實際補助資格、金額及適用產品, 仍須依政府最新規定與審核結果為準。